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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10個月 內地通報有611名港人被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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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的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引發連串示威衝突,至今將近半年。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向保安局質詢,由今年6月至今有多少名港人因曾參與反修例運動,而在內地遭受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及逮捕。

保安局書面答覆指出,由今年1月至10月,內地通報單位共向特區政府通報799次有港人被採取強制措施,涉及611名香港居民,涉嫌吸毒、詐騙及走私等。答覆中未有列出6月至今的統計數字,亦無提及有無涉及示威的個案。

保安局的答覆中指出,根據香港與內地相互通報機制,內地及香港特區會就雙方居民就以下兩類個案作出通報: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提出刑事檢控;非正常死亡個案。在今年1月至10月,內地通報單位作出了799次有關香港居民被採取強制措施通報,當中涉及611名香港居民,涉嫌罪行包括吸毒、詐騙及走私等。保安局指,在接獲內地通報後,特區政府會盡快通知相關家屬,讓家屬考慮及決定是否聘用當地律師或為有關港人提供其他協助,以保障該人在法律下應有的權利,並在有需要時向特區政府尋求協助。

港府無高鐵站內地口岸區執法個案資料

該通報安排同樣適用於高鐵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而該範圍屬內地司法管轄區,內地機關可於內地口岸區行使司法管轄權。就一地兩檢於去年9月實施以來,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對任何人採取執法行動的個案宗數,及政府有否接獲內地當局通報在該處刑事拘留香港居民的個案,保安局指,在內地口岸區的執法數字及個別案件屬內地管轄區事務,不屬特區事務,特區政府沒有資料。

就一地兩檢於去年9月實施以來,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刑事拘留香港居民的個案,保安局指該範圍屬內地司法管轄區,不屬特區事務,特區政府沒有資料。(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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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LIH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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