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尖沙嘴遊行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惟警方在「未夠鐘」時已向人群射催淚彈。
警方前日一度發新聞稿,聲稱「有數百名暴徒在梳士巴利道近帝國中心一帶,投擲多枚煙霧餅」,但經傳媒查詢後,警方修改為「有暴徒投擲煙霧餅」。記者昨在警方記者會四度追問,要求警方提供證據證明有人投擲煙霧餅,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均無正面回應,只稱相關訊息建基於現場警員的匯報,發放訊息目的為適時向公眾作出勸喻,盡快作出安排。
警方前日下午5時55分發新聞稿,表示「下午約5時,有數百名暴徒在梳士巴利道近帝國中心一帶,投擲多枚煙霧餅,造成公眾恐慌,現場非常混亂和危險」。傳媒在現場未有發現警方新聞稿所指情況,警方在傳媒查詢後,修改為「有數百名暴徒在梳士巴利道近帝國中心一帶聚集,當中有暴徒投擲多枚煙霧餅」。
記者昨日在記者會上多次要求警方確認,前日尖沙嘴遊行時,究竟是否有人擲煙霧餅,以及有否證據顯示有人向警方擲雜物。郭嘉銓並無正面回應,只多次強調,警方發放訊息目的只有一個,希望能夠讓參與公眾活動人士掌握情況,而作出安排,而相關訊息依靠前線匯報,警方亦會透過指揮中心的直播片段,適時發放訊息,如有誤差,歡迎傳媒通知,警方會跟進修改。他重申,無論示威者擲煙霧餅、磚頭或玻璃樽,從天橋擲向地面都足以致命,在公眾安全下,呼籲市民要小心。
周日多名防暴警察在頭盔貼上「停止衝擊」和印有國旗等多款貼章,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表示,警員需長時間在高壓環境工作,包括面對記者提問和市民批評,警員希望有團隊精精,營造互相支持的氣氛,因此有「隊章、徽號」出現是無可厚非,但警方會提示警員不要影響行動及引起誤會,勸喻盡量不要這樣做。